(资料图)
缴费比例
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,按照0.5%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,其中,国家机关和公益一类、二类事业单位按照0.4%的比例缴纳。
缴费基数
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%,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,最高不超过缴费基数上限,即 18591元。
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%,以缴费基数下限为标准,即3718.20元。
缴费年限
参保职工必须在生育前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,期间不能中断,方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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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73-28810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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